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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到期的债务最多可按月和连续分期付款最多 130 次。分期付款必须在今年 9 月 15 日之前提出申请,对于在 Simples 和其他法人实体为 2,000 雷亚尔。 该提案仅适用于在法人实体撤回反对、上诉或法律诉讼的情况下暂停执行的债务。 阅读完整的国会议员 2006 年 6 月 29 日第 303 号临时措施。 根据规定和修改联邦税收立法的条件,规定分期偿还联邦税务秘书处、国家财政部总检察长办公室和国家社会保障研究所的债务。 共和国总统,在使用艺术赋予他的归属时。宪法第 62 条通过以下具有法律效力的临时措施: 债务分期付款 第 1 条 法人实体欠联邦税务秘书处 (SRF)、国家财政部总检察长办公室 (PGFN) 和国家社会保障机构 (INSS) 于 2003 年 2 月 28 日到期的债务,在特殊情况下可按以下顺序偿还:按照本临时措施规定的形式和。
条件,连续每月分期付款一百三十笔。 § 1 本条的规定适用于法人实体的所有债务,除本条第 3 条第 II 项的规定外,无论是否构成、是否登记在联盟或 INSS 的主动债务中,即使讨论过在法庭上由纳税人提出的诉讼或在已提 电话号码数据库 起的税务执法阶段,包括先前分期付款但尚未完全清偿的债务,即使因未付款而取消。 §2 尚未发生的债务必须承认,不可撤销且不可撤销。 § 3 本条所称分期付款: I – 也适用于根据微型和小型企业综合税收和缴费支付系统 – SIMPLES 计算的所有债务;包括由其他联邦机构、实体管理或通过协议收取的税收和捐款。 II – 仅涵盖因第 III 条至第 V 条而暂停执行的债务。1966 年 10 月 25 日第 5,172 号法律第 151 条 - 国家税法 (CTN),如。

果纳税人明确且不可撤销地撤回提出的异议或上诉,或拟议的法律诉讼,并累积放弃任何法律指控上述行政诉讼和法律诉讼所依据的; III – 包含第 IV 或 V 条假设的债务。CTN 第 151 条须证明法人实体根据第 V 条的规定提出了终止程序的请求,并对案情进行了判断。1973 年 1 月 11 日第 5,869 号法律第 269 条 – 民事诉讼法 (CPC)。 § 4 如果法人实体提议采取法律行动,则因将相应债务纳入上限规定的分期付款而终止程序而造成的损失金额将为合并债务的价值,前提是法院没有确定其他金额。 § 5° 法人实体必须在三十天内(视情况而定)向 PGFN 或社会保障收入秘书处 (SRP) 申请分期支付第 4° 条中提到的损失金额,从其通过终止案件决定的日期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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